中国山水画创作论述

2017-03-17 来源:中国画刊 浏览:22843 次

核心提示: 
         中国书画艺术交流公益平台“西庐雅集”发起人、著名画家朱修立先生1961年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并留校任教,早年曾参与和见证南京新金陵画派的创立和发展,后调入安徽省书画院专职创作。曾任安徽省美术类高级职称评委,全国美展评委,中国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等职,根据先生多年的创作研究及绘画心得,出版有《荣宝斋画谱(72)》、《中国山水画课徒画稿》等数种画册。 朱修立先生中国山水画创作论述的八点纲要,现予以刊发。以飨广大画友。

一、艺术观

        任何民族的艺术都是表现民族的理想与信仰。中国人崇尚“天人一体”、“物我相融”的哲学观。

二、写意精神
        中国画的创作理念是“写意精神”,此处所指的写意是创作理念,而不是指表现手法。写是手段,意是目的。


黄山  朱修立作

三、写·意
        写——用带有审美情感的书法性的点与线作为写意的手段。
        意——指“外师造化,中得心源”后,所得到的“物我相融”的“意”。

四、物我相融
        物我相融是观念,是指艺术形象上附有“意”的痕迹,是“情与景会”的结果。但怎样操作,古今未有叙述,是以物为主,还是以我为主?是三七开,还是对半分?是画家面临的操作难题。
        物象是没有知觉的,我是有思维的,带有个人的思想感情去观物,会得到不同的效果。小河整日在呜咽还是在唱歌,在乎个人感受。所以,在物我相融这一对矛盾中,人是主动的。在艺术创作中,把物作为情感的载体而加以提升与塑造,使之成为“意象”,这个过程我赋予它一个新的词:“以物写我”。
        “物我相融”是观念,“以物写我”是操作。


新安江  朱修立作

五、以物写我
        “以物写我”即写意,通过对物的情感化、审美化、和形式化的处理,使之成为表达的载体。
        情感化——令物象打上画家情感的烙印使之有情趣。
        审美化——形象必须符合个人的审美理想,美化形象。
        形式化——对自然形象提升到形式美的高度。

六、“我”
        “以物写我”的我,不仅应该是物的代言人,还应该体现文化传承与时代精神的个性诠释,因而艺术家之“我”,是时代性、继承性和个性的融合体,是“大我”。任何缺失都丧失长期存在的价值。
        是故,艺术家必须修养与技术“内外双修”。


松雪山居   朱修立作

七、道·技
        道是引导,但道只是观念,必须落实在“技”上,艺术之所以为艺术,其要点在于用什么样的表现形式。
        写实——“以我写物”是创作过程中三度空间的思维。
        写意——“以物写我”在处理画面时的思维是二度空间,因为二度空间,才提升到形式上的处理。

八、理法趣
         法无定法:理为始、法为表、趣为终。技法服务于理,成就于趣。
         是故,艺术才有欣赏性。


春未央  朱修立作